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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设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法德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高新区万多鑫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1.企业标志设计;
  2.企业名称标准字设计;
  3.企业标语设计:对外宣传公司的特长、业务、思想等要点的标语,以中文及英文两种设计;
  二、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2600.00  元,(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 ¥ _780.00_元,(大写:柒佰捌拾元整 )。

  3、乙方将设计成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1820.00 (大写:壹仟捌佰贰拾元整 )。

  四、设计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四川法德美会计师              乙方(盖章):高新区万多鑫商务信息                        事务所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中心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期:                                 期:             

广告设计制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法德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高新区新佳瑞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企业证件设计与制作:名片20盒;
2.企业招牌设计与制作:“四川法德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牌2个;
3.企业其他设计与制作:宣传册50本、手提纸袋300个、报告封面3000张。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4800.00元 ( 大写 :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  2400.00元 ( 大写:贰仟肆佰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  2400.00元  (大写:贰仟肆佰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2016__年__8__月__30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企业管理咨询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法德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高新区万多鑫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全方位诊断调研及战略梳理
  2、建立事务所的组织管理体系
  3、建立事务所的流程管理体系
  4、 建立以利润为导向的业绩激励机制
  5、 建立有弹性的薪酬体系
  6、 后期辅导实施
  7、 投资融资咨询。

  二、 服务收费
  1、本项服务的收费为人民币__4200.00__(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于签约协议后支付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 ¥ _1260.00_元,(大写:壹仟贰佰陆拾元整 )。

  2、乙方完全所有咨询服务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2940.00 (大写:贰仟玖佰肆拾元整 )。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  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四川法德美会计师              乙方(盖章):高新区万多鑫商务信息                        事务所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中心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期: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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